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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9-00110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04-28
文号: 灌政办发〔2019〕3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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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414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重点工程。主要包括沂河路学校、苏州路幼儿园新建工程及县第四中学改扩建一期工程,计划总投入1.09亿元,建筑面积38800平方米。

(二)校舍改造工程。计划投资795万元,新建、加固校舍16栋,改造面积9104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6栋,建筑面积901平方米;加固校舍10栋,改造面积8203平方米。

二、建设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省校安工程实施六优先要求,综合考虑县城人口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与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布局规划调整、学校标准化建设等工程相结合,科学制定规划

(二)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打破乡镇、村组行政区划的界限,对区域内中小学校进行布局优化和资源整合,分类、分步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三)突出重点,发挥效益。结合现有校舍实际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集中使用好建设资金,优先改造危房数量多、安全隐患大的中小学。在重点考虑校舍抗震的同时,结合综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加强相关学校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优先考虑将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安工程是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监委、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审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保障建设资金。校安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县财政部门要把校安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资金下达后,要根据建设规模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按计划足额拨付到位。县教育部门要按照总量控制、分项核算原则对校安工程项目、手续办理及附属工程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校安工程资金。

(三)强化监督管理。

1. 简化审批程序。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减免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号)精神,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效率,按照应免全免、应减全减的原则,落实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费用的减免优惠政策。

2. 加强工程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标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新建校舍,应满足现行抗震设防标准,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不产生新的遗留问题;对加固改造项目,应采用权威机构认定的科学方法,注重使用省工节本、安全高效的隔震减震等新技术,由经过招标确定的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负责实施。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依法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使所有项目均处于质量监管受控状态,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抗震设防标准。县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定期组织安全和质量监督检查。

3. 严格项目验收。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建立校舍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竣工后应按要求设置永久性标牌,注明新建、改建或加固校舍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建设时间。要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强化工程造价和质量控制,防控招投标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落实安全责任。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将依法追究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责任;对挤占挪用或克扣截留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灌南县2019年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项目计划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8


附件

灌南县2019年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项目计划表

序号

学校名称

项目名称

改造方式

计划开工

日期

2019年)

计划竣工

日期

2019年)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计划投入

(万元)

1

沂河路学校

新建工程

新建

4

12

25000

6500

2

苏州路幼儿园

新建工程

新建

6

12

6600

3000

3

县第四中学

改扩建工程

改扩建

6

12

7200

1400

4

花园中心小学

食堂操作间

新建

5

8

70

13

5

新安镇中心小学

厕所

新建

5

8

60

11

6

堆沟港镇中心小学

九队小学厕所

新建

6

8

180

36

7

汤沟小学

曙红幼儿园

操作间

新建

5

8

120

24

8

田家炳中学

厕所

新建

6

12

231

46

9

实验小学

厕所

新建

6

12

240

48

10

新安镇中心小学

后小楼

加固

6

12

680

72

11

小窑实验学校

综合楼

加固

6

12

731

78

12

张湾实验学校

教学楼

加固

6

12

544

60

13

大圈实验学校

幼儿楼

加固

6

12

650

70

14

长茂中学

教学楼

加固

6

12

700

75

15

田家炳中学

餐厅

加固

6

12

1080

25

16

教育基地

厕所

加固

6

12

240

10

17

北陈集中心小学

厕所

加固

6

12

80

5

18

苏州路实验学校

餐厅

加固

6

12

720

22

19

田楼中心小学

分校区

加固

6

12

2778

200

 

47904

11695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8印发